专业号

1.负责国有林场(苗圃)、林草种苗、森林公园和森林旅游管理工作,起草相关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草案,拟订相关政策、规划、标准并组织实施。

2.负责国有林场发展和改革工作,协调监督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。

3.负责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利用,指导国有林场基础建设和能力建设。

4.负责林草种苗生产,组织指导林草种子生产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,组织指导林草种苗交易平台和信息化建设、供需信息发布。

5.负责林草品种选、引、育、繁工作,负责林草品种审定和良种示范、推广工作。

6.负责林草种质资源普查、收集、评价、利用和种质资源库建设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林草种苗市场监管和质量监督工作。

8.负责森林公园的具体管理,组织指导森林公园服务能力建设。

9.组织指导森林旅游工作。

10.承担林草种苗、种质资源、森林公园行政许可工作。

11.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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